根据《深圳(略)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略)业主大会就 (略)物业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 (略)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略) 系
商品房(略),位(略)号,占地面积(略)㎡,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略).(略)㎡,其中住宅
(略).(略)平方米;商业:(略).(略)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一)(略)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预计接管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三)服务年限: 五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及(略)资金,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略)http:(略).cn/或(略)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
2.近三年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管理责任(需提供承诺书);
3.在国家(略)(http:(略).html)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略)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非法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以及不能有侵占所(略)业主权益的先例和争议;(须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备5年以上老旧(略)物业管理经验,且在管的物业项目中有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与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签订的在管住宅项目经验(提供在管合同复印件或基层监管部门出具的在管证明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行为的禁止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并(略));
7.中标进驻后需承诺1年内须开展以下工作,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资金不足时无论资金缺口有多少均由中标人垫付资金(需提供承诺书):
① (略)监控设备;
② (略)层烟感报警器;
③ (略)顶消防门;
8.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专项法律律师费等相关费用(需提供承诺书);
9.物业管理服务方式采用酬金制,酬金按(略)实际收入全额的(略)%计提(需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人附加要求
1.(略)范围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收入均直接进入共有资金开立的银行帐户或共管银行帐号。如果物业经费不足时,中标人需无条件垫付资金,确保物业工作正常运营。
2.按照深圳(略)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协助业委会(略)所有共有物业清查工作,(略)内所(略)域均属于业主共有,所有相关收益均属于业主共有。如中标人协助他人(略)业主共有利益或经业委会(略)存在侵害行为而不予制止侵害行为,则中标人需对侵害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标准不做调(略),目前物业管理费仅为(略)/月/户。
4.停车场管理实行业主大会通过的(略)停车场管理规定。
5.(略)业主委员会与第三方诉讼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协助业主委员会垫付相关费用;
6.基于(略)的实际情况,需要先行垫付当前管理所需要的资金,所需预计金额不多于人民币(略)。(相关项目见附件,最终金额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垫付);
7.中标人应充(略)实际情况,审慎决策投标,一经中标相关承诺要求必须放入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执行。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略)(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略)(原件)、受委托人(略)(复印件盖章);
注:(1).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为一式1份,并按照顺序(略)盖章,上述资料不能任何一项缺漏;(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业,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略)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3.与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签订的在管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基层监管部门出具在管证明等 (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或以上项目);
4.资格条件第2、4、5、6、7、8、9、(略)款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资料
以上(略)资料(略)至指定(略)
四、时间、地点安排:
(1)(略)及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截止;
(2)确定入围成功并(略)招标文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上(略));
(3)入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4)截标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5)抽取专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6)评标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7)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8)截标递送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地址:(略)。
1、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2、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略)。
招标人:(略)主大会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