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概况 1.1(略)名称:(略)中央涂单(略)D-(略)地块项目 1.2(略)建设地址:(略)1.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 1.4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1.5(略)为一个标段,定标原则选用单一标段定标原则。 2、招标人 2.1 招标方:(略)<(略)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本项目 不允许 (略)包或者转包。 3.4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资质证书、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其它相关证书、近(略)业绩; 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 企业资质条(略)专业承包(略)级资质; 3.5.2 项目负责人资格:(略)级(含)建造师以上资质证书; 3.5.3 企业业绩:近3年内(略)业绩不少于5项; 3.5.4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5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7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5.9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4.1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略),配(略),地下(略),(略)(除室(略));包括但不(略)、(略)、消防水泵房、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略)、(略)、洞口封堵(含防火封堵(略)、灭火器、综合管(略)、商(略)等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略)内容及相关工作内容。消防施工单位应配合总包单(略)内消防立管永临结合工作等施工图纸、技(略)量清单(略)和未载明但(略)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即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方案,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如有)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符合要(略),并负责按国家、(略)绿色建设二星级标准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验(略)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4.2(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略):包含桥架、配线、报警设备等材料采购、调试、制作、安装。不含预留预埋、电线管。 4.2.2(略):包含配线、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等材料采购、调试、制作、安装。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乙方提供给配电箱厂家,安装费由乙方与配电箱厂家自行协商。不含预留预埋、电线管。 4.2.3 (略):包含配线、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备等材料采购、调试、制作、安装。电源监控模块及火灾漏电模块由乙方提供给配电箱厂家,安装费由乙方与配电箱厂家自行协商。不含预留预埋、电线管。 4.2.4(略):包含配线、主机、传感器等材料采购、调试、制作、安装。不含预留预埋、电线管。 4.2.5(略):包含(略)、管件、阀门、喷头、(略)支架、等材料制作、安装。(略)保温及电伴热等。含土方挖沟、回填及砌井。 4.2.6(略):包含消(略)、管件、阀门、消防箱、灭火器、(略)支架、(略)刷油等材料调试、制作、安装。(略)保温及电伴热等。含土方挖沟、回填及砌井。 4.2.7消防水泵房:(略)、水泵、稳压设备、阀门等材料调试、制作、安装。不含水泵控制柜、巡检柜、电源柜及与水泵连接电力电缆。水泵房内水箱及屋面消防水箱的给水由总包(略)配件等至水箱内,保证水箱的供水。(含消防水箱液位显示装置) 4.2.8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略):包含配线、标志灯、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略)幢内的消防应急垂直电缆桥架(不含地下室消防应急水平桥架)等材料调试、制作、安装。不包含从配电箱到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的电力电缆等。 4.2.9(略):包含通风机、(略)、防火调节阀、百叶风口、支架等材料调试、制作、安装。不含风机控制箱、风机控制箱到风机的电力电缆、(略)保温、(略)域内的3.0钢板风管及人防风机设备。 5、工期要求: 5.1 合同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验收日期:(略)年2月(略)日(具体以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5.2 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 6、质量要求: 6.1(略)质量等级:(略),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返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6.2 由于乙方(略)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略)改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踏勘(略) 7.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略)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项目(略)踏勘; 7.2投标人踏勘(略)发生的费用自理; 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略)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投标人在踏勘(略)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信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