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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的通知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关于组织申报(略)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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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亚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略)振兴的支撑作用,组织实施好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经院党委会研究、(略)财政厅同意,现将《(略)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主体包(略)农科院各专业所、(略)所(站)和相关部门,鼓励专业(略)所联合申报。
2. 各单位应遴选最具优势的科技力量组织申报。同一单位主持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人员主持的项目最多1项、承担的项目不超过3项(含申请和在研)。
3. 本专项属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
二、组织管理要求
1. 项目申请人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科技服务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负责与地方协调以及科技服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等。鼓励亚夫科技特派员和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科技服务专家积极申报。
2. 项目申报要与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略)等进行前期对接,达成共建“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或“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意向。
3. 请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不符合指南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评审。
三、经费预算要求
1. 申请人依据科技服务任务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提交项目经费预算,预算编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执行期1年以上的项目须编制总预算及年度滚动预算。
2. 遵循科技推广活动规律和特点,在项目资金预算编制、预算科目、经费核定比例及流程管理等方面,参(略)《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执行。
3. 项目资金采取年度支持和滚动支持相结合的形式,每年末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于年度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4. 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合同预算执行。项目结题验收时,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否则不予验收,并收回审计认定的结余经费。
四、评审立项
1. (略)年亚夫科技服务专项采用竞争申报和定向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立项。项目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重点评审项目的实施可行性、任务(略)解科学性、成效目标合理性、相关合作基础以及经费预算等。
2. 项目申请人原承担的科技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经费执行情况及推广服务的有效性将作为其申请项目立项的参考。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各方协调,确保项目实施可行。项目受理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申报书正反打印,一式6份;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略)农科(略)室。电子版申报材料(略)
六、申报咨询
业务工作咨询:成果转化处 魏国平 (略)-(略)
财务政策咨询:财务处 王旻斐 (略)-(略)
附件:
附件1 (略)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略)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 (略)年度亚夫科技服务专项申请书.docx
江苏(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