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规模:配电箱(柜)(略)台;智能照明控制主机(含(略))1台;智能计量主机(含(略))1台;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含(略))1台;消防电源监控控制主机(含(略))1台;集中控制型应急疏散照明控制主机(含(略))1台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所供配电箱(柜)产品须(略)强制性产品3C认证,取得3C认证证书;
3. 以代理商名义投标,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4. 具有配电箱(柜)产品供货项目的类似业绩;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
8.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略). 申请人必须向招标人(略)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略)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法:
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预审,拟选7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略)家数少于或等于7家时,本项目可以转为资格后审。
2. 本项目无投标(略)环节,采用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所列时间及地点(略)资审文件。
四、联系(略)
联系人:(略)br>联系电话:(略)-(略) <(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其他要求(略)编号:(略)ZS(略)
合同估算价((略)投资(地方)
(略)文件的地址:(略)2(略)2(略)室
(略)文件的时间: (略)-(略)-(略) (略):(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略)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略)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略)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略)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