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采购代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编号:S(略)YZ-(略)-CG(略)
三、采购内容
1.中国(略)公(略)公司采购代理服务,共划(略)1个标包。
2.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内,如供应商无法达到要求,将随时中(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略)(或所属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业务委托书。
3.其他:拟通过本次采购入围不超过4家供应商(入围数量不得超过有效响应人数量的(略)%)。入围4家时,按“中3备1”进行管理,即其中3家供应商获得(略)邮政采购代理服务资格(以下简称“中选供应商”),第4家供应商获得(略)邮政采购代理服务备选资格(以下简称“备选供应商”),在中选供应商退出或中止合作时,启用备选供应商递补。入围未达4家时,全部中选,不再设置备选。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略)法》(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山西邮政提(略)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
2.(略)具有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略)内不少于3(略)(不含太原)具有从事本地采购代理业务的(略)支机构。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略)等方面的专家库。
5(略)、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能力。
6.采购代理机构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承接的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略)包。
五、(略)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1日,每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
2.地址:(略)2(略));
3.本次(略)不收取费用。
六、(略)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略);
2.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略)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略)的复印件;
5.(略)具有营业场所(略)内不少于3(略)设有(略)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提供(略)支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略)的复印件);
6(略)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6月8日9:(略)时(略)(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略)年6月8日9:(略)时(略)(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略)2(略)层会议室。
八、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略)法;
2.本次采购不保证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中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略)。
十、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