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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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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3-08-2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龙游县龙洲街道清表、拆除等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略)LZJD(略)-(略)
2.项目名称:(略)清表、拆除等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
标项一:
标项内容:(略)清表、拆除等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略)总预算购完或合同签订后一年,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略)年9月5日,每天上午0:(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略)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略)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虎(电话:(略))联系。
3.(略)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略)“(略)—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略)“国家事业单位(略)事业单位(略)—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略)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略)经办人(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法人(略)原件(须明确授权代理人姓名、(略)号码、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固定和移动电话、传真、(略)等)。
4.(略)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未经(略)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于(略)年9月5日(略)时(略)前(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提(略)办(略)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略)年9月5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七、磋商地址
(略)办(略)会议室,逾期送达拒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略)年9月4日(略):(略)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答疑、补充、修改等以补充文件形式于(略)年9月4日(略):(略)时(略)(zfcg.czt.zj.gov.cn)公告(略)必注意查看。
2.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3.磋商响应方对(略)公司(略)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略)办事处投诉。
4.信用记录:
参(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4.2.(略):
信用中国((略)www.(略).cn);
<(略)((略)www.(略).cn);<(略)(zfcg.czt.zj.gov.cn);
4.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略)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略)站((略)www.(略).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略)”((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略)”(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略)强制采购和优先采(略)优先采购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
根(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及浙财采购【(略)】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1)中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中型或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中型、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略)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1.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6(略)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略)〕5号)规定“供(略)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要求其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办事处
联系人:(略)p>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联系人:(略)p>
联系方式:(略)
3.同级监管部门
名称:(略)办事处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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