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JTJTJT-(略)-(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略)根据项目需要对平顶山市城区公共停车场智慧改造一体化运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平顶山市城区公共停车场智慧改造一体化运营项目设计服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主要建设内容为(1)路内停车泊位: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路段,泊位 (略) 个,均为小型泊位,路内停车前端监控设备是高位视频及人工PDA,其中人工PDA设备(略)个,高位视频设备立杆(略)套。(2)路外停车场:本次智能化改造路外停车场(略)处,停车泊位(略)个。其中,封闭停车场(略)处,停车泊位(略)个,采用封闭道闸管理(略);无法封闭的停车场为9处,停车泊位(略)个,采用人工PDA设备。
二、招标范围:平顶山市城区公共停车场智慧改造一体化运营项目设计服务
建设内容所述路内停车泊位和路外停车场设计,主要包场地平面布置、泊位设计、各类设施设备设计,以及场地路面结构、给排水,照明、绿化和配套的标识标线、管线、交通组织设计等。(略)阶段按期提供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配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
(2)有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附近3月完税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略)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招标公告(略)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略))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略)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轨道交通除外)及以(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略)本级内已入库单位,与(略)各(略)/子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1日(略)时前,(略)***(略)。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时间: (略)3年9月1日(略)时(略) (北京时间)
2.电子版版投标文件:(略)***u>(略)电子版投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
本次招标公告及中标(略)(***u>)(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招标人:(略)n>河(略)
地址:(略)6(略)8层C(略)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略)
十、开标时间: (略)3 年9月1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略)厦(略)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