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儿童福利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略)儿童福利院(略)-(略)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我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略)院
项目名称:(略)儿童福利院(略)-(略)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略)儿童福利院计划对(略)-(略)年食堂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预算:(略).(略)(略)/年,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有关规定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前具备下列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1(略)或工商注(略)进行招(略)络查询截图;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二)比选申请人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比选项目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虚假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略)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比选申请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www.(略).cn)(略)查询本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记录,并提供(略)页截图。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略)及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员(略)(或介绍信)及经办人员(略)复印件,并备注联系电话和(略)。
3.(略)方式:比选申请人将比选(略)资料扫描后以电子文档的方式(略)至比选人(略):(略)。(略)时间:(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略)前(工作日)。
五、定标方式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
六、比选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址:(略)span>
七、信息发布媒体: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