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略)3年(下半年)广西高等教育(略)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结项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略)〕4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结项受理范围
(略)(略)-(略)2年度立项未申请结题的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教改项目通过广西高等教育(略)址:http:(略).(略))提交结项材料。本次结项工作的个人从开通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至(略)月(略)日。教改项目团队需要提交结题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2.《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1份)
3.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双面打印,一式1份)
4.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每一项成果(略),大小不超过(略)MB。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双面打印,一式1份)
5.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立项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
6.项目如曾经调(略)过项目内容或实施计划、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略)填报调(略)事项,形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调(略)申请表》(附件4),签(略)。(双面打印,一式1份)
三、时间安排
(略)月(略)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用厚牛皮纸袋(并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略)别粘贴于袋的两面)装好交到教务处,审(略)盖章。(略)夹(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略)pan>
(略)月(略)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略)。
四、其他要求
(一)教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周期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必须在立项4年之内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不能超过2次。
(二)教改项目实施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持人提出申请,经项目承担高校同意,(略)教育厅备案。变更情况应至少在结项半年前(略)教育厅备案。
1.变更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
2.项目内容或者实施计划有重大调(略);
3.变更完成时间;
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韦丽凤,联系电话:1(略)。
附件:
1.广西民族大(略)教改项目未结题项目一览表((略)-(略)年)
2.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结项汇总表
3.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结项申请表
4.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调(略)申请表
5.桂教规范〔(略)〕4(略)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教育本科(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6(略)变更-结题使用说明文档
教务处
(略)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