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略)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项目位(略)淮(略)号1号厂房,租(略)公司的闲置现有厂房,项目占地(略)平方米,总投资(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略)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略)设计、建设和(略)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清污(略)流、雨污(略)流、一水多用”(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略)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破碎、造粒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安装的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的粉尘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略)/(略)-(略))中表1的颗粒物中其他的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略)/(略)-(略))中表3的颗粒物中其他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中表 1排放标准。
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略)、车间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2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仓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要求建设,仓库面积约(略)平方米,最大暂存量约(略)吨。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略)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成后不得规划建设(略)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7.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减缓措施,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设完善应急队(略),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8.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略)的要求,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
三、该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暂定(略)
1.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环境排放量):生活废水量≤(略)吨,COD≤0.(略)/0.(略)吨、氨氮≤0.(略)/0.(略)吨、总磷≤0.(略)/0.(略)吨、总氮≤0.(略)/0.(略)吨、SS≤0.(略)/0.(略)吨。
2.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0.(略)吨,颗粒物(无组织)≤0.(略)吨。
3、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略)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略)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略)监督管理(略)淮安生态环境综合(略)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略)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略)环保验收手续。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略)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略)重新审核。
(略)
(略)年9月1日
抄发:(略)淮安(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