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经济和(略)对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审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审查服务
二、项目审查范围
对“华为(略)数字化转型专(略)(禅城)数字经济产业基地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相关项目进行审查。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约之日起—(略)年(略)月(略)日。
四、项目内容
(一)依据《(略)经济和(略)关于印发华为(略)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通知》《华为(略)战略合作协议》《华为(略)产品服务清单》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二)依据《(略)经济和科技促(略)(禅城)数字经济产业基地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指(略)(禅城)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项目(略)(禅城)数字经济产业基地项目合作(略)(禅城)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产品及服务清单》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对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备案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并出具确定性意见;
(二)对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书面和(略)验收审查,审查项目实施情况是否真实和符合文件要求,并出具确定性验收意见;
(三)对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书面和(略)抽查,审查项目实施情况是否真实和符合文件要求,并出具确定性意见;
(四)对有关单位报送的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书面和(略)复核,并出具确定性意见;
(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专业的书面审查报告。
六、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递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三)企业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略));
(四)关于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略));
(五)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略))。
八、报价须知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略)经济和(略)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含税),含工作方案、价格等。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相关材料(略)后密封包装,封袋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日期、联系方式后(略),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九、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
(三)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十、工作程序
(一)单位向采购方递交报价等材料;
(二)采购方根据单位递交的材料,结合工作需求,确定服务对象;
(三)采购方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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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经济和(略)
(略)年8月(略)日
(联系(略)通济大院(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