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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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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分公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003标段零星材料采购招标 ( MB20230811007 )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重庆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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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3-08-1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空港分公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003标段零星材料采购招标 ( MB20230811007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空港(略)公司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略)及(略)飞(略)标段(略)星材料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LZB-(略)-(略)买(略)地址:(略)1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1.1招标人拟向投标人(略)的货物明细表如下:(略)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含税单价((略))税率不含税单价((略))含税合价((略))不含税合价((略))税金((略))1直螺纹套筒A(略)个2直螺纹套筒A(略)个3直螺纹套筒A(略)个4直螺纹套筒A(略)个5直螺纹套筒A(略)个6直螺纹套筒A(略)正反(略)个7直螺纹套筒A(略)正反(略)个8直螺纹套筒A(略)正反(略)个9直螺纹套筒A(略)正反(略)个(略)直螺纹套筒A(略)正反(略)个(略)PVC安全帽(略)顶(略)钢丝绳A(略)*6米(略)根(略)吊车钢丝绳A(略)*6米(略)副(略)水带通用(略)米(略)钢丝绳(编头)(略)#*6m(略)付(略)M反光条(略)卷(略)铁警示带通用(略)根(略)反光贴通用(略)盒(略)安全标识牌(略)块(略)打印机(略)台(略)打印纸A(略)包(略)PPR管A(略)*6.5*(略)根(略)木方(略)*9*(略)根(略)挤塑板1.2*0.6m(略)张(略)切割片(略)*1.2*(略)mm(略)片(略)警示灯(略)个(略)防撞桶(略)个(略)通用(略)片(略)PVC排水管A(略)*2.(略)根(略)合计说明:样品(如有)—甲乙双方应对供应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等样品进行确认,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封样保存,作为投标人供应货物验收的依据。本表约定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收料为准。1.2合同履行期间,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计价。(1)固定单价(该单价为含税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略)。(2)浮动计价(该单价为含税预估单价),实际结算单价以为准。1.3若供货超出本合同约定时,需要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若投标人不予以签订,则超过部(略)招标人有权不予以结算。1.4在投标人交货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合同货物的规格型号、面层处理、设计、加工工艺、货物数量进行更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签订补充合同,如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单价或合同总价已包括样品、材料费、包装费、保险、商检、税金、土建配合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第2条价款结算与(略)2.1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略)管理人员(罗建芳,(略)号(略))和投标人负责人核实无误(略)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2.2结算单必须公司(略)并盖公司章后(略)任何个人和项目章等签字盖章都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2.3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略):序号价款(略)节点及(略)比例1每月(略)日进行当月度货款的核对工作,次月(略)日(略)当月货款的(略)%。全部供货完成后,(略)天内结清余款备注以上所有付款均以业主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如甲方延期(略)不产生利息第3条发票提供及涉税约定3.1招标人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和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3.2投标人不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3因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投标人须依法向招标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3.4如果招标人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3.5国家税率调(略)时税金部(略)按新税率执行,除税单价不变,含税单价根据调(略)税率调(略)。第4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4.1交货时间: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规定时间予以供货。4.2交货地址:(略)4.3交货方式:√送货1:投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施工(略),投标人提供装卸车辆及装卸人员卸至招标人指定的卸货地点(运输费、装卸费由投标人负责)。送货2:投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施工(略),招标人负责卸货(运输费、装车费由投标人负责)。自提:招标人自行到甲乙双方约定地点提货。第5条质量标准及验收5.1本合同项下货物、附属品及配件的质量执行国家及行业规定,并且不得(略)关于该货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如招标人对合同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规定时,必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国家及行业规定。5.2投标人同意按5.1约定进行验收,对于需要(略)复试的材料,投标人认可招标人与监理方共同取样的检测结果,如发现投标人运送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退货或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换,并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5.3招标人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投标人除应按合同约定标准予以免费更换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招标人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第三方的一切损失。5.4货物如需调试的,则在调试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5.5招标人收货人罗建芳,(略)号(略)权限仅限于货物接收、数量、外观核对确认,涉及价款费用结算、质量最终验收等其余合同条款事项必须由招标人(略)确认方视为有效,投标人对此无异议。5.6对本合同所采购的货物,招标人有权邀请有关质量监督、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投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向投标人提出索赔,投标人予以接受。5.7特别约定:产品质量验收均以建设单位、监(略)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投标人产品质量免责。对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任何时间段((略)竣工验收),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仍不能免除投标人就此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因此承担对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质量违约损失或返工(略)改以及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第6条双方权利及义务6.1招标人应提供施工(略)现有的场地、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投标人车辆及人员进出(略)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略)达到环保要求,投标人全力配合。6.2招标人应对投标人提供到(略)的货物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签收或要求投标人置换。对投标人出现材料不合格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不免除投标人的赔偿责任。6.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及合同约定,将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及时供应到招标人指定地点。6.4投标人车辆及人员进入(略)后,应当服从招标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招标人,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略)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6.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货物经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真实、合法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生产厂家、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以及提供厂家资质证(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否则由于资料不全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尚未(略)投标人的剩余款项不予(略)。6.6投标人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投标人车辆或人员对招标人施工(略)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6.7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货物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招标人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罚款和其他费用)。6.8投标人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略)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略)款不及时导致招标人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投标人给予充(略)理解,并承诺除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自愿放弃招标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等费用。6.9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略)的本合同尾款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款项结清承诺书,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6.(略)投(略)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略)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略)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6.(略)投标人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规定,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同意由投标人供货,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第7条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7.1质保期无7.2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第8条违约责任8.1投标人逾期交货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同时保留向投标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违约金计算方法:按所涉合同金额的(略)%,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8.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招标人及发包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质量保证责任),应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更换货物至约定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略)所涉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该部(略)损失。8.3在使用过程中经招标人或政府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有产品不合格情形,投标人应承担(略)次的违约金,并承担招标人项目因此受到的罚款。8.4因投标人提供货物(包括货物本身和运送、装卸过程等)造成安全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除承担(略)次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略)方和发包方的罚款、安全事故赔偿、(略)改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8.5因货物本身质量原(略)建设、检查、竣工交付、用户使用及检测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隐患或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赔偿费用。8.6投标人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略)招标人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总价款(略)%的违约金以及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同时招标人保留向投标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8.7投标人保证具有生产或销售本合同项下货物国家有关部门或招标人所要求的资质,否则,除(略)招标人合同总价款(略)%的违约金外,还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8.8未经招标人同意,如投标人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招标人(略)合同暂估总价(略)%的违约金。8.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因货物质量问题招标人向投标人提出索赔,投标人同意按下列条款执行:8.9.1投标人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场货物所需的其他费用。8.9.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招标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8.9.3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投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招标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8.9.4招标人提出索赔通知后,投标人7日内未书面答复,视为投标人已接受该索赔,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8.(略)投标人应通过积极协商、司法程序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权益,不得以对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围堵、冲击、滞留对方(包括对方所属人员)的施工(略)或工作、生活场所,如有发生,应当按合同暂估总价的(略)%向招标人(略)违约金。第9条不可抗力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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