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略)检修(略)公司(略)外立面装饰改造需提供设计效果图,(略)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略)检修(略)公司(略)外立面进行装饰改造设计。
2.2采购内容:
(1(略)踏勘;
(2)初步设计:设计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及配套文本(2套);
(3)建筑外立面装饰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装饰改造图纸设计((略)规划委员会审核批复后的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及配套文本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装饰改造图纸目录、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亮化电气图纸、消防设计图纸、建筑外立面装饰(略)量清单、施工工艺方案等全套文件图纸;
(4)专家评审:全(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取(略)规划委员会批复,通(略)自然资(略)、(略)住房和(略)、(略)及相关部门备案;
(5)(略)相关技术服务:按照外立面装饰施工图提供(略)施工技术指导、项目联合验收等。
2.3计划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以内,完成并提交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及配套文本;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至4个月以内,完成建筑外立面效(略)内部审核,并取(略)规划委员会审核批复,通(略)自然资(略)及相关部门备案;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建筑外立面装饰施工图纸;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内,完成建筑外立面装饰施工图纸通(略)自然资(略)、(略)住房和(略)、(略)及相关部门备案工作。后续协同项目施工验收工作以实际时间为准。
2.4其他:(略)齐(略)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略)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略)设(略)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略)年1月1日至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装饰设计(需包含建筑室外装饰设计工作内容)或房屋外立面装饰改造相关设计的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施工图等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略)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略)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略)(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6. (略)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略)递交:报价截(略)上报价、(略)递交电子版(略)(盖章PDF版和word版(略),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略)上报价、(略)递交电子版(略),并递交纸质版(略)( 正 副),纸质(略)递交地址:(略)纸质(略)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略)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略)操作手册(略)具体操作方式,下(略)址:https:(略).c(略)-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略)服务热线电话:(略)-(略)-(略)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略) 年(略)月(略)日9时至 (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略)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略)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会议在(略)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略)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会议室(略)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略)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略)、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略)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不同报价人的(略)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略)报价事宜、不同(略)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略)异常一致、不同报价人的(略)相互混装等行为均视为相互串通报价);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略)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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