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略)(路面恢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略)(路面恢复)已由甘发改审发[(略) 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投资。招标单位为甘南县排水(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甘南县住房和(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略)(路面恢复)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址:(略)2.4建设规模:新建机动车道(略)平方米,拆除旧路(略)平方米,拆除并恢复人行道(略)平方米。以上内容具体(略)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略)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总工期(略)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
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略):本项目划(略)1个标段。
2.9
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略),(略),(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略)专业国家(略)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略)年5月-(略)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凭证。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略)施工(略)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略)〕2号)要求的岗位、数量及
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否则否决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略)”(***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
失信(略)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略))。投标人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qu***/)”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正(略)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略)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如发(略)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
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略)、(略),使用(略)“黑龙(略)”,(略)。(略)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略)”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略)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略)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略)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略)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略)不予接收。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略)"中的《服务指南》中(略)。
6.踏勘(略)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略)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略)上进行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甘(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2号
联 系 人:(略)br />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
联系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略)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略)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略)电子保函(略)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略),并以(略)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略)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略)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略)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略)”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略)""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略)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略)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