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储罐桩基检测项目(项目编号:(略)-28)谈判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一、增加“履约保证金”内容,具体为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3.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4.退还说明: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略)日内(无息)退还。
二、修改“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关于“发票要求”的内容,具体为
(3)发票要求:发票开具约定:
1.1 乙方应在甲方(略)款项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6 %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因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迟付款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略)合同价款。
1.2 当增值税税率发生法定变化时,合同不含税价不变,仅调(略)合同的含税金额。
实际结算价以不含增值税价加上结算时发票记载的税额合计数额为准进行结算。每次(略)相应款时以当期不含税增值税价加上付款时发票记载的税额合计数额合并进行(略)。
1.3 乙方开具的发票需及时送达甲方,发票送达日与发票开具日间隔期间不得太长,剩余可(略)增增税进项认证抵扣的期间至少不少于3 个月;合同(略)名称必须对应一致,否则甲方将拒收发票并不予付款。
1.4 如乙方开具的发票有误或甲方需要变更相关信息,乙方应及时补开或者重开对应发票,如甲方同时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乙方应按税务规定向甲方协助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及相关报税证明。
1.5 如乙方无法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金额扣除相应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再行(略)。
甲方开票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略) 层(略)-(略)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湛(略)(略)
三、时间调(略)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调(略)(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略)年(略)月22日(略)时(略)(略)-(略)时(略)(略)(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略)月22日(略)时(略)(略)(北京时间)
四、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对于谈判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其他未涉及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