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略)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略)期运营服务合作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业务合作引入,具备竞争性磋商引入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业务合作引入对象(以下简称引入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引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略)期运营服务项目
2.业务合作内容、规模和范围: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略)期运营服务项目的(略)期运营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1年,最多续约2次。
3.引入对象资格要求
3.1 引入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3.1.1引入对象依法登记(略),经营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1.2引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业务合作。
3.1.3 引入对象具有拟合作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3.1.4 引入对象经营情况、股东背景、财务(略)场信誉较好。
3.1.5 引入对象最近3年(成立不满3年(略)治理、信贷、投资、征信、消费者权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6 引入对象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
3.1.7 引入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业务合作引入方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2引入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引入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相关监管部门调查,或处于(略)改期间的;
3.2.2引入对象近两年与我行合作中,存在重大失责或违约行为,造成我行损失的;
3.2.3引入对象过去一年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3.2.4引入对象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禁止性规定不宜建立合作关系的;
3.2.5引入对象其他不适合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的;
3.3引入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3.3.1 引入对象在汽车金融服务具有相关经验。
3.3.2引入对象同业评价较好。
4.获取业务合作引入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北京时间9:(略) 至(略):(略) 时向引入方联系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业务合作引入文件。
业务合作引入对象将以下资料(略)至联系人(略)(无需(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的扫描件);
(2)经办人(略)原件及(略)复印件((略)的扫描件);
业务合作引入方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业务合作引入文件的电子版(略)至引入对象指定的(略)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递交(略)号院2(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略)站((略)www.(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业务合作引入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略)
地址:(略)2(略)
联系人:(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