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略)清水至夏家(略)面(略)(第二次),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浏(略)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名称:浏(略)清水至夏家(略)面(略)(第二次)。
2.2 建设地址:(略)ta-index="8">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浏(略)清水至夏家(略)面(略)(第二次),主要建设内容:(略)面长度约(略)m,宽度约4.6m,总面积约(略)㎡;本次提质改造计划(略)面改造为AC-(略)细粒式沥青(略)面,厚度5cm,(略)段加标线。
2.4 工期:(略)日历天。
2.5 质(略)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6 缺陷责任期:(略)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7 计划总投资:(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已(略)国有投资(略)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略)施工企业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或者投标(略)级集体经济组织、(略)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略)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略)原件、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略)明的(略)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和招标人施工(略)负责人(略)((略)-(略)号)(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6.3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略)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2:(略)-5:(略)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踏勘函,招标人施工(略)负责人:(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北京时间) ,地点为浏(略)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员会
地址:(略)index="8">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略)
地 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span>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