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略)厅关于关于印发<(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略)〕(略)号)和《(略)关于印发<(略)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农〔(略)〕(略)号)文件精神,现就(略)年(略)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
(一)招募数量、岗位。(略)年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7名。其中,种植业4名(粮油1名、脐橙1名、桃树梨树小水果猕猴桃等小水果1名、茶叶1名)、养殖业3名(养牛2名、养蜂1名)。
(二)招募对象
1、(略)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特聘农(略)招聘,特聘农技员原则上应常(略)境内,住址以方便服务及时到位为原则。
(三)招募条件
1、原则上年龄(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凭,根据能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略)工作,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6.1现役军人;
6.2(略)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6.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6.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略)的;
6.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略)农业科教站提出个申请,填写《(略)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申报表》。
2、技能考评:(略)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能力考评,(略)为技能测试和特聘指导模拟。
3、研究公示:经技能考评确定初步(略)审定,并对拟招募(略)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人选后,(略)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颁发特聘证书,期限1年。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要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略)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略)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开展入户指导、技术培训,为种养殖大户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四是发展壮大雷波农业产业,(略)振兴。(略)入户指导达(略)天以上。具体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为5(略)/年,采取基础待遇+绩效待遇方式进行补助。补助费用从(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
特聘(略)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生产发展实际问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略)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五、(略)时限
(略)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上班时间内),过时不予受理。(略)时需携带本人(略)、毕业证、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交申请书,填写(略)表。
(略)地址:(略)系人:(略)(略)
附件:(略)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招募申报表.docx
(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