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略) 全自动粪便(略)析仪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内容:全自动粪便(略)析仪1台
三、(略)资质要求:
(略)单位(略)采购法》第(略)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略),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四、(略)需携带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略)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略)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委托代理人(略)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
4、携带拟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宣传彩页等资料。
以上查看原件,留存(略)复印件一套,按胶装装订成册。
五、(略)时间:(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时截止(略)。
六、招标文件(略)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略)地址:(略)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