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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1-01-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本(略)技术服务(略)公(略)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略)TFZB-(略)-TF-(略))(略)技术服务(略)公司,比选(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略)技术服务(略)公(略)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内容为保洁绿化和保安服务。服务地点位(略)号,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略)外单位租用的(略)租用的(略)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略).(略)(含税)。
1.4 (略)包划(略)情况:本项目不划(略)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略)(含税),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3法人的(略)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略)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略)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承诺中选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提供承诺函)。
2.3参选人(略)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已完成的物业管理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结算依据为准,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略)备查,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否决其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略)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址:(略)5(略)。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略)项目文件费”。
(略)】<(略)广西(略)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0】
4.6(略)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略)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略)(略)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略)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略)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略)的形式(略)比选文件。(略)后或(略)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略)-(略)蒙女士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略)的视为(略)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略)原因导(略)原因导致(略)逾期(略)或未(略)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年1月(略)日9时(略)(略)(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址:(略)5(略)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及样品: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略)(http:(略).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ong>
比选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汉萍
电话:(略)/(略)
电子(略)n
(略)比选文件联系人:(略)nbsp;(略)-(略) &n(略)>比选(略)(盖章)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