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略)巴日寺天葬台、萨嘎日追天葬台、觉克日追天葬台焚烧炉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察(略)巴日寺天葬台、萨嘎日追天葬台、觉克日追天葬台焚烧炉设备项目,采购人为西(略)人民(略),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略)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CQ(略)H-CHD-(略); 2.2项目名称:察(略)巴日寺天葬台、萨嘎日追天葬台、觉克日追天葬台焚烧炉设备项目; 2.3预算金额:(略).(略); 2.4最高限价:(略).(略); 2.5采购需求:采购立式焚烧炉;(详见招标文件详细参数表) 2.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日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需具备的资格条(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3.(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限的审(略)的财务报表); 3.(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3.(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3.(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营业范围; 3.3(略)站、西(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略)站截图)(略)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截图; 3.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略)、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略)原件、企业(略)社保的证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缴费原始凭证原件; 3.5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政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略)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略)时需携带原件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略),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略)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址:(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略)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略)明以及本次公告第3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略)(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逐(略)留存)。 (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略); (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4)招标文件售价(略).(略),售后不退; 5、公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略)、昌(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略)人民(略) 地址:(略)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地 址:(略)玛塘铭居 联系方式:(略)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 (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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