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0-12-0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春市南关区提升医院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南(略)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南(略)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净(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略)ZTB-HW-(略)-(略);
项目名称:(略)南(略)保障能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略),(略).(略);
最高限价:1,(略),(略).(略);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采购(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址:(略)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略)证》;
3.2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略)月(略)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拒绝被信用中国((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h(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提供“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略)页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需对(略)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年(略)月8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略)材料(略)进行(略)。潜在投标人需将(略)材料(略)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携带(略)材料的复印件并(略)净(略)室(略)并(略)。
(略)材料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略)明及(略);
(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略)。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略),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略),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略)2 style="font-size:9pt;">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略)、长(略)、《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p>
3、监督管理部门:(略)南(略)采购(略)
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
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略)](略)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