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略)光谱仪器(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南(略)光谱仪器(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略)ZJ(略) 项目名称:南(略)光谱仪器(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略).(略) (略)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南财采(略)B(略) | 光谱仪器(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等) | 1 | 批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必须是在江(略)并(略)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8)供应(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略)采购活动;
(9)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略))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连续流动(略)析仪”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若是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另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授予其为中国总代理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址:(略)0.(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 地址:南(略)3(略)小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地址:(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话:(略)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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