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于电汇(转账)、具有法律效(略)出具)、保证保险等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且须由基本账号汇出,具体说明如下: (1)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有多个标的需缴纳保证金的,建议投标人按项目合并递交。 (2)投标人在汇款信息中标注清楚所投项目编号。 (3)保证金必须单个项目单独(略),不能与其他项目合并(略)。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略)提交保证金(略)审核申请,把电汇凭证、基本户开户(略)后发起(略)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审核申请而保证金已到账的,评标时将作酌情扣(略)处理。 (5)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将保证金款项转达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的要求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所投标的名称,并按照标的开具提交,投标人需在投(略)中保证金(略)界面(略)保函扫描件,提交保证金确认申请至招标人,并将保函原件送达指定地点。为保证开标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发起保证金确认申请,招标人(略)完成确认(投标当天递交保函原件的,请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供招标人确认);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审核申请而保函原件已递交的,评标时将作酌情扣(略)处理。 (5)保(略)公司物流服务大厅,地址:(略)5层财务窗口。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投标保函的递交方式参照(略)年2月(略)日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调(略)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略)首页-“采购公告”-“招标公告”)进行调(略): l 投标人使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略)提交扫描件、电子保函,并发起确认申请,我司将(略)进行审核确认。 l 投标保函原件应不迟于项目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寄至我司以下收件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速运快递方式。 收件地址:(略)5(略)场部 收件人:(略):(略)-(略)) 咨询电话:(略)-(略)(梁工)、(略)-(略)((略)工) 3、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按所投项目标的/标包逐个(略)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期间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电子保单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投保成功后,务必于投保当日(略)审核确认。(3)如未按要求(略)电子保单而影响投标资格或造成其它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在所参与投标项目中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请(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保界面。 ![](d(略)b8eef0c(略)f1b7f0daefab9f(略).files/d(略)b8eef0c(略)f1b7f0daefab9f(略).png)
4、适用二次及以上招标项目且保证金可沿用的情况:首次招标时通过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参加二次及以上投标(略)中(略)首次递交保证金相关凭证,并发起保证金确认申请;首次招标时通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参加二次及以上投标时需根据新的招标文件要求对已递交的保函进行检查确认,如原保函满足要求的可沿用,如原保函已不满足要求的,应重新开具保函或变更原保函有效期,以确保保函有效期与重新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需在投(略)中保证金(略)界面(略)保函扫描件(可沿用的保函、重新开具或变更的保函均需(略)),提交保证金确认申请,并将保函原件送达指定地点(另有规定除外);首次招标时通过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略)联系二次及以上投标的保证金递交方式。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评标时将作否决投标资格处理。 三、招标代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四、保证金及错汇款项退还等相关事项(略)年6月(略)日发布的《关于申请(略)投标保证金及错汇款项退还的通知》及(略)年9月(略)日发布的《关于投标保函退还事项的通知》((略)首页-“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