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始建于(略)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略)。(略)年被认定(略)第一批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川卫毕教办发〔(略)〕3号《关于通报(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四类培训基地调(略)结果的通知》,现开始面向社会招收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一、招收条件及人数
(一)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心理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事件中,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安排,完成指令性任务。
4.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的学籍(略)验证报告为准。
5.报到时须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参加(略)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6.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
(二)招收人数:(略)人。
二、招收程序
1.(略)时间:(略)年3月3日8:(略)开始。
2.(略)方式:请(略)链接或微(略)开放直至名额满(略)人(按时间先后顺序)自动关闭。视“您的(略)信息已经提交,请勿重复(略),感谢您的参与!”窗口提示(略)成功,并截屏保存,要求(略)填写的内容真实、完(略),无漏项,否则取消(略)资格。一个身(略)报提交机会,提交后将不能再填报,请务必认真填写、仔细核对。
(略)链接:https:(略).aspx
(略)二维码:
3.提交资料:(略)成功者(略)年3月9日(略):(略)之前按照要求提交支撑资料进行资质审核。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支撑资料,保证(略)的支撑资料规范、清晰,并以PDF格式打包存于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规培学员(略)+姓名(略)资料如下:
应届毕业生:
必备①填写完(略)且手写(略)的(略)登记表(见附件)
必备②(略)(正反面合为一张PDF)
必备④在校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略)鲜章)
必备⑤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未提交,视为未取得相应资格)
选备①个人电子简历
选备②通过的最高等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如未提交,视为未取得相应资格)
选备③院/校级及以上个人获奖证书(个人获奖指非团体获奖;如有多项获奖,请合为一张PDF;如未提交视为无)
往届毕业生:
必备①填写完(略)且手写(略)的(略)登记表(见附件)
必备②(略)(正反面合为一张PDF)
必备④最高学历毕业证
必备⑤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未提交,视为未取得相应资格)
选备①个人电子简历
选备②通过的最高等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如未提交,视为未取得相应资格)
选备③院/校级及以上个人获奖证书(个人获奖指非团体获奖;如有多项获奖,请合为一张PDF;如未提交视为无)
(略)结束后,护理部组织人员对(略)学员进行资质审核、培训部负责指导、监察室负责监督,资质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后续招生流程(含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等)。
4. 理论考试、综合面试和体检流程
(1)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内、外、妇、儿科护理学相关知识。(略)信息经招生考核小组预审合格(略)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提前一(略)站,不再单独以其他方式通知,缺考视为自动放弃。
(2)综合面试:根据理论成绩,择优录取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略)中通知。
(3)健康体检:根据理论考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依据我院基地容量择优(略)站公布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公布最终录取名单。若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补录。
三、培训方案
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年,按照培训大纲在临床科室进行轮转培(略)、护理部及临床科室的联合课程内容培训。通过培训效果测评,培训合(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保障措施
(一)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简称“社会人”)
1.身份:所有(略)人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进入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
2.人(略)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学员档案(略)或其他档案管理部门托管。
3.培训保障措施
(1)培训学员食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如图书馆、实训室等对规培学员开放。
(3(略)将根(略)卫健委(原卫计委)的要求统一为培训学员(略)社会保险。
(4)待(略)严格按照《(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略)护士规范化培训办法(试行)>、<(略)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规[(略)]2号)(略)相关管理规定及劳动合同执行。
(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简称“单位人”)
1.身份:所有(略)人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进入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
2.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管理。
3.待遇保障:严格按相关政策及三方培训协议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在护士规范化培训(略)、考试、录取过程中,凡实际信息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等资格。
2.此次学员学籍(略)统一(略)卫健委毕教办审定,学员(略)卫健委毕教办批复为准。
3(略)按照发展需求,原则上可对优秀学员择优录用(略)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略)护理部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span>
地址(略)号
邮编:(略)
欢迎报考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
附件 (略)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招收(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