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略)6,(略),(略)股股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略)年3月7日 (略):(略)
拍卖公告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略)年4月(略)日前(略)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略)%乘以总股数6,(略),(略)股(略)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略)年3月6日前(略)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略)%即(略).(略)乘以拍卖股数6,(略),(略)股所得,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略)年4月(略)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略),该调(略)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有(略)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略)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咨询。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说明:(一)法律(略)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略)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略)数量和(略)数量累计不得超(略)公(略)数量的(略)%。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略)数额已经达到(略)%仍参与竞买或竞买后达到(略)%的,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4月5日(略)时(略)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略)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略),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略),账号:(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逾期未(略),本院予以重新拍卖,(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略)络竞(略)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略)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略)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略)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略)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略)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略)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略)权人应于(略)年4月5日(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略)明,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略)-(略)、(略) 王老师
联系地址:(略)>举报监督电话:(略)-(略)*(略)
(略)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