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略)公(略)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ZYC(略))
项目(略):(略),(略)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略)公(略)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采购人为中国邮政(略)公(略)行。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国邮政(略)公(略)行拟入围供(略)行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略),服务期3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中国邮政(略)公(略)行食堂水果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磋商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磋商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资质;
2、磋商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磋商人(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综合性一站式供应能力、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绩;
4、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人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磋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略)ww(略)站截图,(4)提供“国家(略)(http(略)站截图,(5)磋商人在磋商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磋商人为联合体的,对磋商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磋商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略)与(略),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获取方式:将(略)资料复印件按顺序(略)p>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年2月8日(略)时(略)止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略)公(略)行4(略)会议室((略)号)。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年2月8日(略)时(略)止
磋商地址:(略)4(略)会议室((略)号)。
七、其他
1、(略)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略)及被授权人(略)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近三年((略)年(略)月1日至今)企事业单位业绩证(略)站(https:(略).cn/)及“国家(略)(http:(略).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略)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略)(http:(略).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略)公(略)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公(略)行
地址:(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