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变卖公告
(略)3年2月7日(略)时在<(略)
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活动,变卖周期(略)天,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略)款红色歌诗图
年款:(略)款;公里数:(略)(表显);车身颜色:红色;已脱保、脱审。
变卖价格:(略).2(略)
二、变卖公告期:(略)3年2月7日-4月7日。变卖开启时间:(略)3年2月7日北京时间(略):(略)时。
三、买受人须在变卖期内缴纳标的全款(略).2(略)。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既可以出价。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略)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略)钟。
六、特别提醒(略)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略)、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变卖竞价前(略)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十、申请执行人、优先(略)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略),并提交相关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略),并以“(略)”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略)指定的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略))
2、缴纳至<(略)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略)
十一、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略)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略)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略)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略)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略)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
(略)
(略)3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