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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1-10-1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已由(略)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略)〕(略)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略) 。现邀请已入围该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单位参加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第二阶段招标)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第二阶段招标)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略)
风险文化构建与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具(略)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清单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含税限价((略))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 (略) | 1 |
1.3招标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服务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服务期:(略)个月,其中建设期(略)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跟踪辅导及体系运行诊断评价与优化期(略)个月
1.4服务对象:湖北(略)责任公司总部各部门、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略)等子公司和(略)支机构。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略)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略)”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第一阶段招标)入围单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略)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略)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略)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略):凡(略)标书获取窗口((略)号(略)5层),持法人(略)原件及受托人(略)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略)“(略)招(略)”,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文件获取窗口联系电话:(略)-(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5日9时(略),地(略)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略)开标。(注:若因疫情(略)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略)通知所有(略)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5日9时(略)。
6.3开标地点(略)1号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采购与招标网、(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略)
地址:(略)bsp;
联系人:(略)周宇、李一周
电话: (略)-(略) 传真: / <(略)sp;
(略)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法律与改革部
地址:(略)nbsp;
电话: (略)-(略)
(略): &(略)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部(规范办)
联系人:(略)p;周先生
电话: (略)-(略)
(略): &nb(略)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略): &nb(略)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