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HDL-(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略)an >2.2项目规模:处理总规模为(略)吨/日,配置6×(略)吨/日焚烧炉、3×(略)MW汽轮发电机组。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期间未出现责任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2.4招标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飞灰处理主要设施的良好运营、管理,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非(略)的飞灰稳定化化劳务、飞灰稳定化相关辅料采购、飞灰稳定化产物物填埋等辅助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飞灰稳定化所需的螯合剂、水泥、包装袋等所需的全部物料及机具;提供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飞灰稳定化所需劳务及飞灰稳定化产物的包装、场内转移、装卸、填埋服务(暂估年产生原灰3.6(略)吨,稳定化产物量约为5.5(略)吨);(略)内飞灰稳定化产物暂存场地、飞灰处理使用期间的(略)及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洁、绿化服务;提供从飞灰处理车间飞灰贮仓飞灰入口(斗提机至飞灰仓顶部放灰管末端)起至混炼机/搅拌机卸料放灰管止的飞灰打包(略)域设备的日常保养、卫生清洁服务。完成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飞灰(含飞(略)设备检修所产生的飞灰及板结物、厂内不合格的飞灰稳定化产物等)稳定化生产、混炼包装、吨袋打包、场内转移、装卸以及填埋场填埋服务。(略)内固化物暂存场地、飞灰处理使用期间的(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略)资金(略)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服务能力;
3.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专业承包(略)级资质和建筑(略)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飞灰处理服务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且拥有正在运营管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定向合作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可以进行飞灰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的批复,可进行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处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略)招标部(略)并(略)。(略)时投标人代表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略)、委托代理人(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略)。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略)((略)重钢(略)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略)www.(略).cn)和《重庆三环建设监理(略)址:(略)w(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略)江(略)号
联系人:(略)span>
电 话:(略)-(略)
招标(略)
地 址:重庆(略)重钢(略)
联系人:(略)n>苏洪波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