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略)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TZCG-(略)-(略)-(略),磋商代(略)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业务外包工作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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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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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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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预算(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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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LED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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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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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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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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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屏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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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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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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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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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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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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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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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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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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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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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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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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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略)米的控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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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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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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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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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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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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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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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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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略)
合(略)
1.3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1.4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一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不满足“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4.磋商一览表”和“5.报价明细表”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略)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略),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略)德(提供承诺书(略))。
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略))。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略))。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略)公(略)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略)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略))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略)包、转包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略)((略)www.(略).com)(略)《(略)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略)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略)至联系人(略)(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略)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略)话:(略))确认(略)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略)材料内容齐全后,向(略)单位(略)磋商文件。
注:以上(略)材料需(略)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略)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略)
账号:(略)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档递交(邮寄)
5.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邮寄的响应文件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接受),响应文件邮寄地址:(略)MS快递,不接受到付)。
5.3开标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时
5.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该项(略)上开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略)开标情况由采购人组织并监督。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略)http:(略).cn和中国(略)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 电 话:(略)(略)
地址:(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