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略)年-(略)年地铁3号线微型消防站空气呼吸器维修检测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略)
2.项目名称:
(略)年-(略)年地铁3号线微型消防站空气呼吸器维修检测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对地铁3号线范围内微型消防站空气呼吸器进行周期性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出具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相关报告。
5.工作内容:
(1)响应人安排人员及车辆到询价人指定地点拆卸、搬运待检测气瓶和待维护保养的空气呼吸器成套部件,待该批次气瓶检测或空气呼吸器成套部件维护保养结束后,移送回询价人指定地点,并(略)交接。
(2)项目期限内对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一次检测、对空气呼吸器成套部件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维修或更换损坏(略)部件(面罩、背托总成除外),更换部件的品牌、型号等参数与原厂保持一致,其中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项目包含一次空气呼吸器维护保养,具体检测、维护保养实施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3)出具空气呼吸器气瓶定期检验报告,响应人对出具的气瓶定期检验报告负责。
6.项目地址:(略)7.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略)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略)年6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略)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测机构)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含有 PD5 特种气瓶。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略),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在 (略)(略)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 1 个金额不低于 5 (略)的 空气呼吸器检测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
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九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略)交通(略)站(https:(略).cn:(略))本公告后(略)。
2.询价人不提供询价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略),地点为(略)(略)(略)号成都地铁3号线北郊车辆(略)(略)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略)交通(略)站(https:(略).cn:(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略)双(略)(略)号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略)先生(技术)、(略))
电 话: (略)-(略)、(略)-(略)
传 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