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现将(略)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略)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7:(略)数字(略)((略)人力资源和(略)4-(略))报到(联系电话:(略)-(略))。
二、体检对象
考核后,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略)(不含过期(略)、(略)复印件)、本人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略)左右(现金)(略)具体收取金额为准)。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略)数字(略)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略)数字(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略)。
附件:1.(略)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略)数字(略)
(略)年5月5日
附件1
(略)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人员
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考生 姓名 |
性别 |
岗位 排名 |
备注 |
1 |
(略) |
(略) |
专业技术岗 |
1 |
张鑫 |
男 |
1 |
|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2.体检考生须听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引,不得擅自离队,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略)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吃过多的油腻、不易消化的食品,不饮酒,不服用对肝、肾有损害的药物。防感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抽血、彩超检查,请您在检查前禁食、禁水,包括服药,保持空腹状态。经彩超和抽血检查后,方可进食。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略)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按项目逐项检查,以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