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HH-(略)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略)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略)党委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略)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略)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锅炉房改造及维修
2、建设地址:(略)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西(略)党委办公厅锅炉房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并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5、审查工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送审施工图(略)勘察报告后,以资料经确认符合送审要求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取得审查合格书并出具审查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略)“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一类;审查业务范围含:房屋(略)政(略),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略)建筑师及以上(略)师及以上资格;并满足本项目审查需要的专业审查人员;
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略)年 5 月 7 日至(略)年 5 月 (略) 日,每天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略)印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略)(略)天知珑怡A(略)栋(略)室(略)并(略)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略)。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略)及经办人(略);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近三年((略)、(略)、(略)年度或(略)、(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略)年度后的(略)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略)鲜章)。
注:以上资料(略)时提供原件查验,(略)鲜章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略)年5月 (略) 日(略)时(略),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和(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n>西(略)党委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略)天知珑怡A(略)栋(略)室
联系人:(略)an>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