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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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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2-03-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关于心电监护仪等设备招标的公告(招标编号:2022040328)。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采购法》和《深圳(略)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附件1),共(略)3个包组,每个包组单独进行招投标、按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略)参加:
一、凡是(略)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略)卫生和(略)发布的《(略)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详见附件2,请各投标商仔细阅读)。(略)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略)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二、递交投标资料时间:(略)年3月(略)日8:(略)~(略)年4月1日(略):(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间、地址:(略)5栋(略)室。
五、请各参与投标商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证件资料按项目制作好投标资料一份(详见附件3(略),具体如下:
(一)所投产品资料:
1、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二、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略)证(含(略)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2、不作为医疗器械(略)产品须(略)场监(略)打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文件;
3、凡国产医用消毒产品,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报告;
4、设备彩页、外形图片及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
5、主要技术要求偏离表;
6、所投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耗材、试剂、易损件、(略)配件、选配件的报价和优惠价,不高于深圳及广东最低供货价;
7、产品配置清单(含(略)项报价),配齐满足技术性能且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附件,含计量检测费用(略)的接口,负(略)端口费等,无需另外购置即可满足临床需求。
(二)国产产品生产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附件;二、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三)代理企业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二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相关附件;三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附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四)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及各级代理商开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英文授权必须有中文翻译(若是针对我院项目开具的授权,须提供授权原件,其他授权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1、销售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原件);
2、销售企业法人(略)复印件;
3、销售企业法人对销售人员的(略)(原件);
4、销售企业销售人员(略)复印件;
5、投标承诺函;
6(略)条款及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三年同品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单位名称、所投品牌型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含配置清单)、发票及验收报告,不提供视为无用户;
六、注意事项:
(一)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略)。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二)以上投标资料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商递交投标资料前认真核对投标文件及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条款。
(三)综合评(略)法评(略)要素:
权重 | 价格部(略)((略)) | 技术部(略)((略)) | 综合实力部(略)((略)) | 服务部(略)((略)) |
评(略) 要素 | 投标报价得(略) | 运行成本的合理性 | 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 操作的简便性、易用性以及产品的兼容性和扩展性 | 设备配置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产品使用 情况 | 供货时间/完工期 | 免费质保期 | 售后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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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五)如发现恶意投标、串标、擅自撤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被查实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且为近1年内生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产品报价目录单独密封,开标(略)递交。
七、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略)-(略)
附件:
1.心电监护仪等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2.(略)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3(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模板)
4.(略)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略)
(略)年3月(略)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