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略).(略))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略).(略))
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合同签订不接受合同专用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略) 年 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止(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0(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略)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略),核查完毕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以电子(略)形式(略)至供应商(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如有委托)、委托人(略)复印件(如有委托),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
4、获取竞争性磋商联系人及(略)sp;。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略)(地址:(略)6(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
五、开启
时间: (略)年4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略)(地址:(略)6(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n)
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略)2年4月(略)日9时(略)。
(四)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充(略)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略)寄送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略)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略)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略)必确保所预留的(略)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略)。
6(略)(地址:(略)6(略))
收件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三)供应商不参加(略)开标活动。取消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中(略).开标”的所有内容。
(四)响应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及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响应文件包封,采购人对响应文件密封性和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五)关于供应商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略)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六)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略)必做到:“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略)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略)、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3-1号
联系方式: 陈凯源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略)
地 址:(略)6(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购人)、 钟淇 (代理机构)
电话:(略)-(略)(采购人)、(略)- (略) (代理机构)
&nbs(略)
发布日期:(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