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略)年(略)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校准(略)对(略)年(略)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开展公开采购。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报价须知
1.(略)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略))报出,总价不超过(略),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设备清洗费用、设备配件更换费用、配合开展标准样品(略)析测试费用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维护、保养工作包含设备含原子吸收(略)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各1台安装调试;1台气相色谱仪设备清洗、色谱柱更换、标样测试;1台电导率仪温度电极、铂黑电极更换;2台氧化还原电位仪PH、氧化还原电位电极更换与调试;2台离子计PH电极的更换与调试;2台手持式溶氧仪的溶解氧电极的更换与调试;1台手持式多参数测试仪溶解氧电极的更换与调试;1台台式溶氧仪的溶解氧电极的更换与调试(详见附表1)。如因工作任务调(略),部(略)设备的安装调试或维护工作将会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中标方同意采购方单方工作任务调(略),并按实际产生的委托服务项目进行结算。
3.所更换的配件应与仪器匹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原厂家配件,选用配件或耗材应确保配件更换后设备性能不下降。
4.所有仪器安装、维护、调试后需通过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校准,无法检定校准的仪器需进行标准样品测试,检定校准合格或通过标准样品测试且满足监测工作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配合开展相关标准样品测试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检定、或校准通过检定费由采购方承担,检定或校准不通过则由中标方承担。
以上项目计划于(略)年6月底前完成采购。
三、(略)要求
1.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单价、总价等)。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略)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略)或密封章,(略)不予退还。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为方便联系,请投标方在密封袋外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略)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完(略)工作日后。(工作日8:(略)-(略):(略)、(略):(略)-(略):(略))
2.方式:有意参与的投标方,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略)并装档密(略),并寄送(略)办事(略)环境监测站马国军收,联系电话:(略)、(略)。
为保证投标(略)投递请在投递后及时联系我站人员以确认投标文件已接收。
3.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略)%的服务款,仪器维护、保养工作任务完成过半后(略)%货款,余(略)%货款待所有仪器维护、保养工作任务完成后(略),中标人完成年度所有服务后,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每期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各期该年度费用。
六、开标时间、地点
(略)年4月(略)日下午3:(略)政府(略)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监督机构
(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span>
(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