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我校(略)管理委员会的智慧(略)及视频制作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略)HG(略)J),于(略)年(略)月(略)日(略)上提交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略)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付款方式修改
更正内容:
1. 原付款方式“★1.中标人在货款结算时需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中标人在保修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服务承诺,保修期满,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还申请后即不计利息返还其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略)合同款的(略)%预付款(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含配装)送达安装(略),设备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项目(略)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略)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出的发票后向中标人(略)合同金额的(略)%。3.收到报销凭证及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略)相关规定的(略)手续。”
更正(略)“★1.中标人在货款结算时需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中标人在保修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服务承诺,保修期满,采购人即不计利息返还其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销售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和相关付款凭证后按相关规定(略)手续。3.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略)部(略)部门审查的时间)。”
2.合同部(略)付款方式“1.中标人在货款结算时需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中标人在保修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服务承诺,保修期满,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还申请后即不计利息返还其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略)合同款的(略)%预付款(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含配装)送达安装(略),设备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项目(略)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略)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出的发票后向中标人(略)合同金额的(略)%。3.收到报销凭证及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略)相关规定的(略)手续。”
更正为“1.中标人在货款结算时需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中标人在保修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服务承诺,保修期满,采购人即不计利息返还其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销售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和相关付款凭证后按相关规定(略)手续。3.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略)部(略)部门审查的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二、其他补充事项
4.需(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略)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略)优(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等。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略)标准所属行业(略)工业。
5.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略)财(略)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调(略)如下:
(1(略)进行自动(略)签到及(略)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略),不需要到(略)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略)。
(2)开标/唱价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参与开标/唱价(略)“开标大厅”右侧的 “开标消息”栏目,主持人将公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和密码。
(3)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略)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略)备用的电子投标/(略),投标/报价人需保证(略)的备用电子投标/(略)与加密的电子投标/(略)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略)同时生成)。
6(略)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略)(http:(略).cn)(略)操作(略)公布的(略)客服、(略)/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略)加密的电子投标/(略),未按要求(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8.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略)时加密所用(略)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略)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略)络环境、驱动安装、(略)安装以及(略)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三、其他事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