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略))车辆咨询监造项目
答疑纪要
编号:榕地铁招(略)
各投标人:(略)n>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1、招标文件第(略)页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条“((略)) 投标人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图表展示组织架构、受雇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资历和履历)、设备仪器表、经审计的完(略)的(略)至(略)年度会计报表及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但招标文件第(略)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中“(略).投标人概况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图表展示组织架构、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的姓名、职务、职称、资历和履历。”
质疑:上述两处内容对需提供资料的人员要求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的姓名、职务、职称、资历和履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项目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资历和履历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配置项目人员即可?
答复: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中“(略)-1-2 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和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人员名单,但需按照“(略) 参与本项目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并在中标后根据进度安排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其他人员名单。
2、招标文件第(略)页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3条“3.2.3 投标人应在咨询监造费(略)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咨询监造服务内容的各项(略)项价格。”以及3.2.9条“3.2.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的服务内容(略)别报价,并且投标人还应报出为完成本咨询监造项目必须提供的其它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报价,本项目执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在投标时未报出的服务内容而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承担该服务内容是必须且合理的,中标人应承担该服务内容,并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或额外(略)服务费,招标人也不予增加或(略)任何额外费用。”
质疑:上述两项均要求投标人按监造服务内容的各项(略)项(略)别报价,但在招标文件第(略)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中 4、《(略)项报价表》 给定的格式内容只需填报“每辆车辆咨询监造含税费用((略)/辆)和 含税总价((略))”内容。请问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按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中 4、《(略)项报价表》填报(略)项报价即可满足招标文件3.2.3条和3.2.9条的响应?
答复: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中“4 (略)项报价表”格式填报本项目(略)项报价。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日期:(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