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因中国电建(略)嘎(略)中碎石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略)年 7月(略)日(星期三)下午(略):(略)前(略)。
项目编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m³) | 备注 |
1 | 碎石 | (略)-(略) | (略) | |
2 | 碎石 | 5-(略) | (略) | |
3 | 碎石 | 5-(略) | (略) | |
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由于买方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 本次询比价为(略)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初拟(略)年7月至(略)年6月,(略)批进场具体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3、交货地址:(略)n>4、质量标准: 符合 SL(略)-(略)《(略)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相关技术参数标准。碎石(含泥量小于等于1%,超径小于等于5%,逊径小于等于(略)%,压碎指标小于等于(略)%,碱活性小于等于0.1%,吸水率小于等于1.5%,不允许含泥块,坚固性小于等于5%,硫化物含量小于等于0.5%)。
5、质保期:6个月。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可以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响应人为生产商或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略)的独立法人;
6.2、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财务周转不存在困难;
6.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在《全国(略)》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6、响应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响应文件须提交材料报价表、营业执照;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不少于1份。
响应文件及报价单需加盖红章(略)至(略),在报价截(略)进行报价,如果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相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8、(略)方式:
8.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略)日至次月(略)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签定合同后,卖方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略)批交货,发票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施工(略)后,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每月(略)日双方根据签字的单据进行对账,准确无误后,卖方向买方提供真实有效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略)天内买方按(略)%比例(略),通过半年期银行承兑的方式将货款转入卖方指定账户(贴息费用报价人承担)。
8.2如(略)款未及时到账,造成采购人不能按约定(略)货款,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略)、材料检验:货物(略)批到货,到货后随机抽取样品送实验室做实验报告,实验室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产品保证合格,提供不合格产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略)、响应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略)、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略).1 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2 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略)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略).3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报价不完(略),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略).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文件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前(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略)(https:(略).cn(略)”)获取询比价文件。
2)有意参与者需在(略)传下列资料及(略)询比价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
(略)询比价文件:
(略)询比价文件经办人(略)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价项目(略)询比价文件(略)或介绍信((略))。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略)。
3)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略)(售后不退提供发票或收据)。(略)。
四、报价时间规定
1、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2、报价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3、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略)司
地址:(略):(略)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
(略): (略)@qq.com
六、监督机构
中国(略)
监督电话:(略)-(略),举报电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