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重症医师、眼科医师、耳鼻咽喉医师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略)年7月(略)日(周六)上午(略):(略)开始
三、面试地址:(略)单打印时间:(略)年7月(略)日9:(略)至(略)年7月(略)日8:(略)。
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略)址,(略)“打印准考证”,选中“面试通知单”,输入“(略)号码+密码”如考生打印不了面试通知单或忘记密码,请拨打印技术咨询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面试通知单打印技术咨询电话:(略)-(略)、(略)。
<(略)址:《http:(略).net/index.php/exam/?E(略)AMID=(略)》,逾期未打印面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必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略)原件、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上述资料缺一者,不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略)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略)、公安部门开具(略)的(略)明(略)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略)—8:(略)到达对应候考室进行检录抽签,未按时(超过面试当天上午8:(略))到达对应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面试资料进入面试候考室及考场。
(四)请考生勿将大件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设存包处)。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时间内不得在考场内使用通信工具与外界联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以免影响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干扰考务人员履行职责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略)。
(六)在考试的各个相关环节,只能向考官报本人的抽签序号,不能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及任何家庭和社会背景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通知公告。
(八)咨询电话:(略)-(略)
(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附件1.(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