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2响应人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内的相关服务业绩;
2.3响应人须为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响应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2.5响应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响应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2.6响应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响应人自行承诺);
2.7响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略)站((略)www.(略).cn)的查询结果。
2.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略)(http:(略)过的可直接(略),未(略)免费, (略)成(略)发布的所有项目)。
3.2(略)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文件(略)(需要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转为PDF格式(略)),并(略)“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3.3(略)上(略):勾(略)上(略)”,(略)招标文件费(略)服务费(略)(含(略)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略)费用,即可获得(略)的权限。
3.4招标文件费发票由招(略)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略)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略)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略)、(略)、购标、(略)锁(略)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略)咨询电话:(略)-(略);咨询内容涉及应保(略)不得泄露)。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4.2递交地址:(略)4.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响应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响应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5.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略)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采 购 人:(略)公(略)行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