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拟采购的货物(略)的审判文书送达主要由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上门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由于送达工作(略)散在各相关案件承办人(略)络送达手段利用率不高、送达时效性不强、开支费用高、占用审判人员时间和精力多等问题。此次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略)离审判活动中的送达工作,引入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电子送达为主,传统的邮寄、上门送达为辅的送达方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集中处理。通过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的实施,既可大量节约法官、书记员等审判(略)的审判资源集中到案件审判工作上,又可挖掘电子送达方式高效、快捷的潜力,精细化送达工作环节、标准化操作流程,提升送达工作效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略)因单位性质,需要寄递法院判决文书等相关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略)合作,故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略)是中国(略)公司专门处理(略),中国邮政(略)公(略)的业务,故本(略)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