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现就“(略)公交站台亮化改造项目”以询价形式公开选择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略)公交站台亮化改造项目
2.项目限价:(略)
3.采购方式:询价
4.报价模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具体报价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拟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略)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3.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
三、报价
1.服务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投标人所报价格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价格,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管理酬金、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员工培训费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参与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充(略)考虑自身实力、(略)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报价高于控制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四、服务内容、工期及地点
1.服务内容:按(略)相关要求,(略)公交站台进行亮化改造,公交站台共(略)个,其中一大一小4个,两大一小4个,两大3个,四大两个(具体参考附件效果图),亮化服务时间不少于(略)天(起止日期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略)量和接电方式参考效果图自行勘察(略)。
如在规定时间内中标单位(略),发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安排新一轮招标,所有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工期:8天。
3.地址:(略)、付款方式
亮化设施设备安装结束后(略)合同价款的(略)%,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六、响应文件
1. 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投标单位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略)年7月(略)日8:(略)前递交(略),7月(略)日8:(略)进行开标。
地址:(略)"" >收件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盖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5)(略)及被委托人(略)明(如有)
(6)服务期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场地、人员和装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盖章)
(8)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或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略)。如出现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相等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略)摇号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未实(略)量清单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与询价的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附件:
效果图.doc
(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