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院本(略)特检科彩超室一、彩超室五增加设备带(略)星安装项目
二、(略)要求
(一)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参加,(略)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略)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对象的合法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机电(略)级或(略)级以上资质;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略)GC2级及以上);
(8)(略)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略)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9)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略)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4.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略)www.(略).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发布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需提供的资料
请各供应商于(略)年7月(略)日(略):(略)前提交相关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请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鲜章)(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基本账户的相关证书(如: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3)法人(略)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提供:法人开具的授权书、代理人(略)复印件;
(4)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机电(略)级或(略)级以上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略)GC2级及以上);
(6)(略)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略)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7)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8)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略)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9)信息登记表
信息登记表.doc。
(注:我方收取以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1份,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请各供应商直接(略)第四(略)或提供齐全资料扫描件形成PDF文件命名【供应商名称+(略)项目】(略)至(略),未按要求准备资料者视为(略)无效,采购时间以报(略)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四)其他要求
未按时递交所有资料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上述项目,请相互转告。
三、联系方式
地址:(略)((略)(略)号)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