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根据《(略)格补强的请示》([(略)]第(略)东莞(略)公司批准,项(略)东莞(略)公司(以下简称“需求方”)。现对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业务评选,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合作商参加评选应答。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吸收优质合作方参与沟通(略)营业厅(略)合作,允许合(略)厅以沟通(略)营业厅标准运作和管理,合作方需严格按照自营厅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外运营。
1.2 项(略)东莞(略)公司
1.3 服务地址:(略)1.4 需求方式:公开评选
1.5 招选范围:本次招(略)所公示的1个商圈范围内招选(略)营业厅,具体要求如下:
①总体模式:合作方将其拥有和经营的店铺(可提供门店租赁意向合同或证明)以带店带人、(略)合作的形式加入沟通(略)营业厅运营体系,负责(略)门店租金,并按照需求方VI标准对门店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家具、设备(略)络专线等,严格按照营业厅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外运营,并接受需求方运营指导及监督考核,需求方根据考核结果(略)费用,合作商自负盈亏;
②(略)费用政策:(略)厅执行(略)7星级(6星C)标准,(略)店总合作费用=【计件合作费用+手续费+((略)间接费用)】*管理能力考核系数-其它扣减合作费用。
【(略)费用说明】计件合作费用和和手续费按(略)费用标准进行核算;(略)间接费用执行(略)7星级(6(略)点政策,诚信经营系数为1;管理能力考核系数沿用现行(略)考核办法计算;扣减合作费用是合作商在考核上需扣除或因违反某些条款需扣除的合作费用。(如属于MALL店专项引入项目,以最新的合作费用政策为准)
③业务权限: 除部(略)高敏权限业务外,全量业务开放,但部(略)业务需我司授权(略);
④产品政策:智能终端、套卡、充值卡等产品及其他业务按照我司最新营业厅政策执行,必须按我司发布价格进行销售;
⑤其他要求:(略)体合同期为3年内,按(略)/厅向合作商收取保证金,同时合作商需要满足我司设定的毎家厅店的最低人数配置(5人/厅)。
1.6 商圈信息要求:第1批营业厅(略)项目共公示1个商圈,合作商门店必须在所公示的商圈范围内(略)。
具体的商圈信息<(略)格(略)) 商圈名称 商圈范围
1 (略) (略)-(略)商圈 东(略),南(略),西(略),北(略)
1.7 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以内。(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1.8 (略)要求:本项目须在(略)时需提供《(略)回执表》,须在应答文件提交(略)年第一批(略)营业厅引入项目评选应答书》。
2、资格审查方式和应答方(略)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如下:
2.1(略)合作商范围:须为东莞移动现有4星级或以上合作门店,且
信用等级')"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等级不低于C的合作商。
2.2公司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略)国税、地税登记等合法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终端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等相关内容。
2.3
信誉要求:与广东移动已开展合作,在最近一年合作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2.4 门店面积要求:合作方提供的门店承诺保证前台营业面积不低于(略)平方米(含(略)),若图审面积不达标,图审不予通过。(如属于MALL店专项引入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略),最小面积应不低于(略)平方米。)
2.5 位置距离要求:合作方提供的门店与现有沟通(略)营业厅直线距离不少于(略)米。(如属于MALL店专项引入项目,可不受距离限制。)
2.6门店租赁证件要求:合作方(略)时需提供门店租赁合同,若为新租赁门店,需提供租赁意向合同证明,同时中选结果发布后7天内向需求方提供门店正式租赁合同,(略)天内之内向需求方提交店面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承租人(略)名称或者法人一致。
3、
获取评选文件
3.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持以下(略)材料,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前(北京时间,下同)(略)登记(略)并(略)纸质评选文件。
3.2(略)需递交的材料
(1)《(略)回执表》(见公告
附件,(略));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略)支(略)授权;
(3)经办人(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4日(略)时(略),地(略)。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会拒绝接收。
4.3应答文件需要密封装订,正、副本须(略)别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将所有应答文件使用一个外层包封。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受邀合作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外层包封应写明受邀合作商名称、项目名称、需求方的名称与地址,并注明开启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4.4未按本公告要求(略)并(略)评选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评选公告仅在 “中国移(略)” ((略)www.(略).cn)上发布。
5.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略)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评选(略)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请各应答方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略)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应答方(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6.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r />电话:(略)bile.com
6.2异议及投诉联系方式:
投诉(略)东莞(略)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