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采购方式:四. 组织方式:(略)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1.
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略)” ((略)www.(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响应截止前,(略)”((略)www.(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前,(略)”((略)www.(略).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特定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医疗或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等经营范围,自身或其控股企业拥有(略)张及以上实际运营床位,成功运营1年及以上的养老(护理、康复)服务管理机构,且具有2个在运营的养老机构。
5.2具有一次性缴纳承包所需款项的经济实力,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投标,中标后不得转让,转包。
七.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九.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磋商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略)上(略)。
潜在(略)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北京时间)。
十三.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址:(略)5(略))
十四.磋商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北京时间)
十五.磋商地址:(略)5(略))
十六.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丽(略)(莲都)(http:(略).com/ldweb/(略)((略)www.(略).cn)。
十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略)莲(略)
联 系 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号
2. 采购(略)
项目负责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 址:丽水(略)号6(略)
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莲(略)
联系人:(略)nbsp; 监督投诉电话:(略)-(略)
地 址:(略)号
(略)莲(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