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0-09-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河东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SG1标段招标公告(二次)。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施工招标SG1标段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略)丹(略)提档(略)施工招标SG1标段(二次公告)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略)丹(略)人民政府,(略)丹(略)提档(略)施工招标SG1标段(二次公告)施工进行统一公开招标。(略)委托,招标代理(略)丹(略)提档(略)施工招标SG1标段(二次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南北(略)提档(略)起点(略)一支河,终点位于七支河,全长5.(略)km,沿南北大河东侧河岸走线,(略)况复杂,同时存(略)、(略)面,部(略)段车辆无法通行,为满足沿线居民的通行要求,本(略)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南北(略)横断面组成:2*3m(略)+2*0.5m(略)肩,(略)面横坡采用1.5%,设计速度:(略)k(略)部受限段维持现状。本次改造拟(略)面段、3m(略)面段,(略)面段,(略)面破损严重段,6m(略)面段进行改造施工,具体改造方案详见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SG1标段。招标内容(略)段(略)基、(略)面、涵洞、交(略)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共(略)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略)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⑴投标人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⑵(略)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略)基专业、(略)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在((略)年—现在)有已完(略)施工业绩。
3.1.3企业信誉要求:
(略)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等级评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1.4人员资格要求:
⑴项目经理:(略)专业二级(略)建造师资质,必(略)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略)年至现(略)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业绩。
⑵项目总工: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必(略)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略)年至现(略)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业绩。
⑶专职安全员:1名,(略)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在本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另一合同的项目经理(略)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项目经理部,派出原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略)站(http:(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所有符合《关于(略)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略)字〔(略)〕(略)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建设(略)(http://glxy.mot.gov.cn)”(略)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3日9时至(略)年9月9日(略)时(略)号(略)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略)的时间和地址:(略)自行调查考虑。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的指定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江苏(略)(江(略))”、“(略)建设(略)”发布。
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略)水运建设(略)((略)交通运输(略))的(略)[江苏(略)(江(略))](http://(略).(略).(略).(略):(略)/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略)年9月3日9时至(略)年9月9日(略)时前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略) &n(略)
地 &nbs(略)号 地 址:(略)号(略)室
联系电话:(略)- (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bsp;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转(略)
传 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