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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WZZC2020-G2-10054-XPSQ)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
(WZZC(略)-G2-(略)-(略)PSQ)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略)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略) 已(略)发(略)批(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项目编号:WZZC(略)-G2-(略)-(略)PSQ
建设地址:(略)。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略)
要求工期:(略)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施(略)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略)诚信库(略)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略)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略)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广西壮(略)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略)】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略)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略)场监管(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略)梧(略) (http:(略).cn/gxwzzbw) 免费(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地点为梧(略)(地址:(略)8(略))(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采用(略)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略)递交方式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略)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略)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略)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略)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略)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略)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略)原件出席开标会(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备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略).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略)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略)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4采用邮寄方式的(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寄达的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件地址:(略)8(略),梧(略)),收件人:(略):(略)-(略)。
5.5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
(1)专职投标员的(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略)原件;(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另外单独密封包装,并清晰注明“(略)(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开标(略)资料”)
5.6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装应清晰注明“(略)(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投标人采取邮寄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黙认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规定进行开标活动。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略)、(略)、(略)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梧(略))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苍(略)施工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略)-(略)
(略).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 (略)号
联 系 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本项目联系地址:(略)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