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名称统一(略)垃圾(略)类投放点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略)-(略)-(略))。
二、本项目(略)三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编号如下:
子项目一:传统脚踏型垃圾(略)类投放设施
子项目编号:(略)-(略)-(略)-(略)-(略)
子项目二:半智能型垃圾(略)类投放设施
子项目编号:(略)-(略)-(略)-(略)-(略)
子项目三:全智能型垃圾(略)类投放设施
子项目编号:(略)-(略)-(略)-(略)-(略)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览表”中“(4)全部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的内容修改(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唱标信封一份,(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一份,投标样板(如有)一份。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略)、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的内容修改(略)
(略)、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略)部(略)、技术部(略)部(略)、技术部(略)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制作。除投标文件外,还需独立提交唱标信封、(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投标样板(如有), 唱标信封内容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制作。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略)、投标”部(略)的内容修改(略)
(略)、投标
(1) 全部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一览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略)显著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内容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略)或盖章。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或修正(如有)必须由原签署人(略)或盖章确认。唱标信封、(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投标样板(如有)均应独立密封提交。
所有投标文件、唱标信封、(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及投标样板(如有)等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及地点以第一章投标邀请为准),并当面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或邮递等非当面递交的形式递交的;
密封不严、册装不(略)的。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投标样板(如有)应(略)别独立密封于投标文件正本信封、投标文件副本信封、唱标信封、(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信封、投标样板(如有)信封内,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 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略)/投标样板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略)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略)前不得启封 |
(2)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其它资料。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承诺函”中“(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略)正本 份,副本 份,(略) 份,唱标信封 份”的内容修改(略)(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唱标信封 份,(略)(含投放点设施功能讲解视频(如有)) 份,投标样板(如有) 份。
七、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本更正公告未涉及部(略)的内容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